陳女士最近在昆明市滇池路陽光花園小區買了一套二手房,還沒來得及裝修入住,卻惹來一肚子煩惱,這房里等她補交的煤氣費高達9200元!讓她覺得最冤枉的是:這煤氣她一點沒用過,但最終的結果可能還是得由她全部承擔。
無端欠下9200元煤氣費
“我第一次買二手房,一點經驗都沒有,輕易地就信了中介和前房東,哪知道遇上了這樣的事情。”陳女士說,因為這件事,她最近著急得覺都睡不著。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不久前,陳女士高高興興買了一套房,和前房東辦理了購房過戶手續,并支付了中介費用。待交房時,前房東才告訴她煤氣表上的智能卡找不到了,讓她去補辦一張。誰知補卡時,煤氣公司說:如果要補辦新的智能卡,須先把所欠的9200元煤氣費繳清。陳女士認為這筆欠費應由前房東去繳清,隨即通知了對方,結果前房東總是“今天推明天”地回避。
“房屋已過戶,錢賬都已經結清了,前房東避而不見,我一點辦法都沒有!标惻坑终伊酥薪閰f商,認為中介在賣房的時候沒有完全盡責,將這樣一個“爛攤子”落到了她頭上,可中介的態度也是事不關己,甚至出了餿主意,讓陳女士不去補辦新卡,繼續欠費使用煤氣。
前房東“偷”出巨額欠費
昆明市現在有兩大類煤氣表,一種是普通煤氣表,由住戶逢抄表月將表上的數字抄到門口昆侖燃氣公司貼著的表上,待工作人員抄表后再去交費;另一種是在普通煤氣表上加裝了智能器,要先在智能卡上預存費用才有煤氣可用。陳女士所買房子的煤氣表是后一種,按理說不會有欠費,為什么還有高達9200元的欠費呢?
“上世紀90年代啟用智能煤氣表,目的是為了滿足用戶不抄表的需求!痹颇侠鋈細夤拘侣劙l言人方云告訴記者,現在全市100萬戶煤氣用戶中,大約有三成用戶使用這種智能表,它的特點是,當充值的智能卡插入智能器完成識別后,供氣閥門才會打開;待煤氣費快用完時,智能器又會發出報警聲提示用戶該續費了。不過,一旦智能器損壞,就可能出現即便智能卡上已經沒有費用,供氣閥門也不會關閉,智能器也不會報警的情況。這樣一來,即使沒有交費,也一直有煤氣可用。
陳女士就是遇上了這樣的情況。按一個普通家庭一個月的用氣量約25方來計算,9200元煤氣費相當于5750方煤氣,可以使用19年,也就是說不僅是賣房子給陳女士的前房東一直沒有繳納過煤氣費,就連前前房東可能都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繳納煤氣費了,F在房子來到了陳女士名下,如果她不停止這樣的盜用行為,所欠煤氣費用只會越滾越多,待置換天然氣時還是要結清;而如果她想現在就解決這個問題,就得有人先結清這筆欠費。這事究竟怎么解決,至今還懸而未決。
過戶前先結清各類費用
方云說,陳女士所遇到的這筆欠費跨越了10多年,煤氣費如果按時交納一般每次不會超過百元,并不覺得是負擔,可一旦日積月累,費用就相當可觀了。
為此,他也提醒煤氣用戶們,如果家里使用的是智能煤氣表,一旦發現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充煤氣費了,就應該盡快撥打昆侖燃氣服務電話96107,請工作人員上門檢查是否是煤氣表出故障了,千萬不要累計費用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即便家中使用的是普通煤氣表,如果發現用氣量異;蚱渌闆r,也應盡快通知昆侖燃氣的工作人員上門檢查排除故障或危情。
經過這一次,陳女士也提醒其他準備購買二手房的朋友們:在買房過戶之前,一定要求對方先結算清楚水電煤氣費等各類費用,避免再遭遇她現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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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交物管費物業來斷電?
H女士前幾天通過微博投訴了所居住的盛高大城物業公司企圖擅自斷他們家的電,原因是他們家因為不滿物業的服務而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這個權利嗎?H女士告訴記者,他們家欠物業費快兩年了,欠費原因是小區內車位無法解決,樓道里的玻璃壞了近一年也沒人換,以及靠近二環的一側一直沒有安裝隔音屏等。11月28日,H女士一家人正在看電視,聽到外面有響動,沒過多久就停電了,開門發現門外是物業的人斷了電。不過礙于當場被發現,物業又恢復了供電。
對于H女士的這個反映,盛高大城物業服務中心項目經理熊先生說,他們并沒有通過停供水電氣等方式來迫使業主交納物業費的行為。而且他知道物業服務中心是沒有這個權利的,因為業主的電費都是抄表到戶直接交給昆明市供電局的,與物業費沒有關系。
那么,物業有權利擅自停供電嗎?
●市供電局
直供用戶不能擅自停電
用電戶分為兩種,直供用戶和專供用戶。如果是昆明市供電局的直供用戶,在不欠電費的情況下,物業是不可以擅自停電的;如果是專供用戶,物業費中可能包含著電費,情況就沒有那么簡單了。
而H女士家的電費是直接交給供電局的,屬于直供用戶,因此物業無權擅自斷電。
市民如何區分自己家是直供用戶還是專供用戶?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看是否跟供電局簽過供用電合同,自家的電表上是否有“昆供資產”的印章,這樣的用戶就是直供用戶。不過昆明市供電局相關人員也坦言,昆明市供電局沒有執法權力,如果真的遇上物業擅自斷電的行為,業主可以撥打昆明市供電局客服電話95598反映,再根據情況協商解決。
●律師說法
物業斷電是不理性的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李春光說,對于直供用戶,物業和業主之間不管存在什么樣形式的合同關系,其權利和義務都是特定的,即便業主因為某些因素延遲交費,物業也只能通過合法途徑來主張他的權益。擅自斷電行為如果給業主造成相應的財產損害,物業還要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因此,物業這樣的蠻干行為是不理性的,合法權益要通過合法途徑來尋求解決,否則自己權益難以得到保障,相反還可能讓自己的權益損失擴大。
另一個層面而言,如果業主與物管之間有明確約定的交費條款,那么業主也有交費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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